第38章:定万世之基(2 / 4)

新制度规定,所有行政村落一律设立“村议堂”,作为全村最高议事和决断的机构,村里的大小事务都由村议堂共同商议决定。

村议堂设立七个席位,由七人共同理事,互相制衡,以避免个人独断,同时兼顾各族群的利益。

制度明确规定,村内人口占比超过一成的民族,至少要拥有一席。这样就能确保少数族群的声音被听见,利益被保障,从根源上减少部族冲突。

这七个人的分工非常明确:

村正一人:负责统领全村的日常事务,传达上级政令。

监察使一人:负责监察工分核算、粮食分配、公共财物使用以及官吏的履职情况。监察使由乡部直接派遣,五年一换。

卫率使一人:负责训练民兵、巡逻治安、防范盗匪和小股敌人的滋扰。卫率使同样由乡部派遣,五年一换。

衣食使一人:专门管理农业耕种、农具分发,并管辖村内的制衣场所。

医教使一人:负责提供简单的医疗服务、照料伤病,并负责村学教学。

委员两人:具体负责的事务由全村百姓共同投票选出。

这套制度兼顾了行政、监察、防卫、民生、教化和民意,并以明文规定保障了少数族群的参与权。让语言不通、习俗不同的各部族,都能在村议堂里拥有一席之地,不再被视为被征服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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