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299章叛徒的嘴,咬人的鬼(2 / 4)

电波从高雄港上空掠过,穿过台湾海峡,飞向大陆的方向。

但他不是在发情报。

他是在发一个信号——三个字母,重复三遍。

sos。

不是求救。

是预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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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天清晨,台北,军情局第三处。

魏正宏坐在办公桌前,面前摊着一份文件,文件上贴着张启明的照片。照片里的张启明穿着海军制服,领口系得严严实实,表情僵硬,像是在照相馆里被人按着脑袋拍的。

“开口了吗?”魏正宏问。

站在他对面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少校,姓周,是审讯组组长。周少校的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,表情不太好看。

“还没有。”周少校说,“他一直在哭,说自己是冤枉的,说只是收了点小钱帮忙打听消息,不知道是给共军的。”

“小钱?”魏正宏抬起头,看了周少校一眼,“多少?”

“他说三千块。”

“三千块新台币?”

“对。”

魏正宏笑了一下。那笑容很淡,淡到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,但周少校的后背已经开始冒汗了。他跟着魏正宏干了三年,知道这个笑容的意思——处长不高兴了,而且不是一般的不高兴。

“一个海军基地的文书,月薪八百块。”魏正宏靠在椅背上,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,“他收了三千块,帮人打听消息。你觉得,他打听的是什么样的消息,能值三千块?”

周少校没说话。

“再去审。”魏正宏站起来,走到窗边,“别跟他耗时间了。他那个妈不是在医院吗?告诉他,他要是再不开口,他妈明天就转院。转到哪里去,我说了算。”

周少校犹豫了一下:“处长,这……不合规矩吧?”

魏正宏转过身,看着周少校。

那双眼睛不大,但亮,亮得像是能看穿人的皮肉,直接看到骨头里去。周少校被他看得低下头,不敢对视。

“规矩。”魏正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,像是在嚼一颗没味道的花生,“少校,你知道什么叫规矩吗?规矩是赢家定的。我们现在不是在打官司,我们是在打仗。打赢了,你说的话就是规矩。打输了——”

他没说下去,但意思已经很清楚了。

周少校敬了个礼,转身出去了。

魏正宏站在窗边,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。台北的清晨总是这样,雾气重,能见度低,远处的中山楼在雾里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。

他回到办公桌前,拉开抽屉,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。信封里是一叠照片,都是昨天下午拍的。照片上是一个戴金丝眼镜的男人,三十出头,西装革履,在高雄商会的欢迎晚宴上和别人谈笑风生。

沈墨。

墨海贸易行总经理,祖籍福建晋江,日本早稻田大学经济学毕业,两年前来台经营蔗糖出口生意。

太完美了。

魏正宏把照片一张一张地摆在桌面上,像是在摆一副扑克牌。每张照片里,沈墨都在笑。对市长笑,对港务处处长笑,对商会会长笑,对端盘子的服务生也笑。

这种笑,魏正宏见过。

十年前,他在南京抓捕过一个中共地下党员,那人被抓的时候也在笑。不是苦笑,不是冷笑,是一种……看透了生死之后的笑。那种笑容让他失眠了整整一个星期。

他拿起最下面那张照片,翻过来。照片背面有一行小字,是他在高雄的线人写的:“此人曾在码头与一可疑男子交谈,男子身份待查。”

可疑男子。

魏正宏把照片放下,拿起桌上的电话,摇了几圈,对着话筒说:“给我接高雄站。找老侯。”

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刺耳的电流声,然后是接线生机械的声音。等了大概两分钟,一个沙哑的男声响起:“喂?”

“老侯,是我。”

“处长。”对面的声音立刻恭敬了起来,“您有什么指示?”

“昨天说的那个事,查得怎么样了?”

“查了。沈墨的贸易行,注册资金两万美金,来源是香港一家离岸公司。我托人查了那家公司的底,是空壳,查不到实际控制人。”

魏正宏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。

“他的背景呢?晋江那边查了吗?”

“查了。晋江确实有沈家,是做茶叶生意的,但那个沈家的少爷不叫沈墨,叫沈砚。而且沈砚五年前就病死了,死在了厦门。”

魏正宏的手指停下了。

“所以这个沈墨,是假的。”

“目前来看……是的。”

魏正宏沉默了几秒,嘴角慢慢弯起来。这一次的笑容,不是刚才那种淡到看不出来的笑,而是一种真真切切的、猎人看到猎物进入射程之后的笑。

“别打草惊蛇。”他说,“盯着他。他见过什么人,去过什么地方,说过什么话,我都要知道。另外,张启明那边,给他透个风——就说他要是愿意配合,我们可以不追究他的命。”

“明白。”

电话挂了。

魏正宏把照片收进信封,放回抽屉,锁上。然后拿起桌上的茶杯,喝了一口。茶已经凉了,苦味很重,但他喝得津津有味。

“沈墨。”他自言自语,“你到底是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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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,盐埕区。

陈明月醒来的时候,天还没亮。

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床铺,空的,被子叠得整整齐齐,枕头上有一个人形的凹痕,但已经凉了。她坐起来,披上外套,光着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,走到客厅。

客厅里没人。

台灯还亮着,桌上放着一杯水,水杯下面压着一张纸条。她拿起来,上面是林默涵的字迹,钢笔字,工整但潦草,像是写得很急:

“出门办事,中午回。别等我吃饭。”

陈明月把纸条折好,塞进袖口里。她走到窗边,掀开窗帘一角。外面的雨已经小了,但还没停,巷子里空荡荡的,一个人都没有。对面那栋楼的二楼,窗户开着,一个女人在晾衣服,动作很慢,像是还没睡醒。

一切都很正常。

但陈明月知道,不正常的事已经发生了。

因为林默涵从来不写纸条。他出门办事,从来都是当面跟她说,或者根本不告诉她。写纸条,意味着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,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来。

她回到卧室,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把勃朗宁。和林默涵那把不一样,这把小一些,是比利时造的fnm1910,七发弹匣,握在手里刚好。她检查了一下保险,关上,把枪塞进床垫下面。

然后她开始梳头。

头发很长,到腰际,乌黑发亮。她每天都要花十分钟梳头,这是她从少女时代就养成的习惯。但今天她梳得很慢,每一梳都像是在数日子。

梳到第五十下的时候,她停了下来。

镜子里,她的眼睛有些红。不是哭的那种红,是一种……说不清的红,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眼睛里面烧。

她放下梳子,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绣花荷包,荷包里面是一块玉佩。玉佩不大,掌心大小,通体碧绿,上面雕着一朵莲花。这是她娘家的陪嫁,她妈说,这块玉传了四代了,每一代都传给家里的长女。

她把玉佩攥在手里,攥得很紧,指节泛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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