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 章 分家是最好的法子(3 / 4)

他们的腰不弯,这些人会给他掰弯!

“大人,我们给,我们给!”

主动给的,余令不会把事做绝,但也不会给了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
这些年的赋税他们需要承担。

就如前日说的那样,回来赶紧吃顿好的,喝点好的......

不然就真的吃不到喝不到了!

爱祸害人是么,余令不给他们祸害人的机会。

历史上的孙传庭就是手段不够狠,让这些人有了喘息的时间,以至于他被活活地坑死了。

余令觉得历史不能重演。

不能重演的前提就是让这些人没有反扑的机会。

“给可以,我也不是恶毒之人,分家吧,现在开始分家,不分嫡庶,一视同仁,现在开始分家财和土地!”

余令淡淡道:“平均分,家财也均分!”

员外嫡子恨不得吃余令的肉,因为这些本该都是他的。

那些庶子却不恨余令,他们渴望分家,爱分家。

因为只有分家了,那些原本不属于他的,他才能名正言顺的拥有。

“大人,何故如此啊!”

余令面容平静,淡淡道:

“已经够好了,那个霸占油茶园的我准备抄家,男子充军,女子发配,你要这样么!”

“大人,不能分家啊!”

“好,可以不分家,不分家咱们就按照大明律法来。”

余令的话很淡,却格外的笃定!

“你祖上是举人,你是白身,按照我朝投献的标准,你应该不具备,来,告诉我,土地怎么来的?”

作为长安脚下的一霸,祖上在嘉靖出了一个学政的周员外,此刻有些站不住了。

周、刘、张、王是长安的大姓。

地方大姓的产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对特定资源的长期垄断。

大姓往往就是当地最大的地主。

余令弄的就是这四大家,第一家就是周员外,家里吊死一个人算是什么?

命不好的人共同点就是太把外人当人了。

老天爷把好的给了你,一转眼你却给了别人,他自然就不会把好的给你了!

余令觉得很有道理,自己目前这个地位,不能输,输了就什么都要没了!

这是老天给自己的,自己要保护好!

“大人,我错了,我愿意给钱,给粮!”

余令翻身上马,居高临下道:

“好话说完了,你听不听我就不管了,员外,你祖上是读书人,你也是读书人,大明律读过吧!”

“读过!”

“来,把土地篇的律法念一遍!”

员外看着不罢休的余令,苦涩道:

“依照《大明律》欺瞒投献,投献者与受献者各判杖一百,徒三年!”

“大声点,把后面的也念出来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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