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 章 分家是最好的法子(4 / 4)

“依照《大明律》欺瞒投献,投献者与受献者各判杖一百,徒三年,按亩数累加,起点是笞五十!”

话音落下,人群哗然!

员外的七大姑八大姨就是投献者,员外就是受献者。

真要按照律法来,这群都该打,杖一百太有门道了!

有人被打了依旧活蹦乱跳,有人连十下都扛不住。

生死全在行刑人的手里,生死在人一念之间。

余令走了,可对于员外来说,惨才开始。

余令不会傻到去把这些员外全杀了。

爽是爽了,是雷厉风行了,可后果也大,会让很多人离心离德。

所以,分家就是最好的!

只要一分家,有衙门撑腰,庶子就能享受和嫡子一样的权利。

这么一搞,大矛盾就会变成家庭矛盾。

家产到手,嫡子和庶子就是一个姓两个家,三个家,多个家!

这个主意不是余令想出来的,余令想的法子就是推倒。

余令不怕这些人,因为余令身后有一大批得利者。

这群可以说是新资产阶级,只要他们在,余令就有胆子全杀了,让自己这帮子去吞下他们的资源。

钱谦益说这么搞容易被人骂。

他给想了招,不杀人,还能让那些大户乱起来。

人性被他琢磨的透透的。

庶嫡之分“永远”都不可调节。

嫡庶制度是为“宗法制”服务的,铁律是嫡长子继承制,核心矛盾就是唯一的继承权。

它其实是一套权力分配的根本制度!

嫡子是一,庶子是零!

嫡长子得到全部,庶子基本只能分到很少甚至一无所有。

这不是在分蛋糕,这是牌桌上的庄家通吃!

一个永远无法靠努力跨越的鸿沟,必然滋生不甘与怨恨!

余令实行的分家政策就是把滋生的不甘与怨恨放大,让庶子有出头的机会。

庶子也明白,要想分的多......

就必须和衙门绑在一起。

衙门承认了,他们才有立宗的机会。

“我哪里不如他”的心里疑问就会得到证明,这已经不是家庭矛盾了!

而是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利益斗争。

余令走了,员外家开始分家了,拿刀的人就在门外。

不做,就什么都不用做了,员外走到后宅,打开了不舍得喝的酒!

“余令,你枉为人子啊!”

喝了酒的员外自杀了。

他死了,事情并未因为他的死而结束,分家流程该走还得走,七八个儿子的眼睛都是绿的。

余令知道自己会被骂的臭不可闻,可余令一点也不在乎。

“龙能兴云布雨、主宰江河,百姓才是真龙,才是真龙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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