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当陈砚缓步走入东暖阁时,卧于榻上的朱允?竟挣扎起身,颤声道:“你来了……朕就知道,你会来的。”
榻边烛火摇曳,映照出帝王憔悴面容。他握住陈砚的手,力道惊人:“朕不行了。太子才九岁,奸佞环伺,权贵虎视。若无一个清正之人镇住局面,顾卿毕生心血,就要毁于一旦。”
陈砚跪地叩首:“陛下明鉴,臣才疏学浅,岂敢当此重任?”
“你不肯,还有谁能肯?”朱允?苦笑,“那些锦衣玉食的衮衮诸公,哪个不是想着如何保住自家田产、子孙前程?唯有你,是从泥里爬出来的,知道百姓痛在哪里。”
他喘了口气,从枕下取出一枚铜印,交予陈砚:“这是‘清浊司’最高令符,自今日起,你为监国辅政大臣,总领政务,直至太子亲政。”
消息传出,朝野震动。
三日后,太和殿举行辅政宣誓仪式。陈砚身穿六品旧袍,不着紫绯,不佩金玉,只将那方“执灯前行”的砚台置于案前,面对文武百官,朗声宣誓:
>“我陈砚,甘州贫民之子,蒙先帝信任,受社稷重托。自今日起,执掌国柄,不敢以权谋私,不敢因势废法,不敢听谗言而闭塞言路,不敢见冤屈而袖手旁观。若有违此誓,天地共弃,万民唾之!”
礼毕,百官默然。有人不屑,有人震惊,更多人则是悄然低头??他们从未见过一个手握大权之人,竟能如此平静地拒绝奢华,如此坚定地守住底线。
然而风暴,才刚刚开始。
第七日,内阁会议。一位老尚书率先发难:“陈大人虽有才干,然资历尚浅,骤居高位,恐难服众。依老臣之见,宜设‘辅政阁’,由三公九卿共议国事,以免一人专断。”
陈砚不动声色:“尚书所言极是。不过,《大明新律》第三条明文规定:监国期间,重大决策须经‘咨政院’审议公示七日,方可施行。若有人质疑,可提交‘民诉台’复核。请问,这是否已是集体议事之制?”
对方语塞。
散会后,林修远遣人送来一封信,只一句话:“豺狼环伺,灯愈明,则影愈黑。慎之。”
果然,不出半月,弹劾奏章如雪片飞来。
“陈砚任人唯亲,提拔寒门子弟数十人,扰乱官场秩序。”
“其在云南纵容夷人自治,破坏纲常伦理。”
“更有人指其私藏禁书,意图动摇祖制。”
最狠的一击来自御史台:一名曾被清浊司罢免的贪官之子,公然指控陈砚当年在云南收受苗巫献金三千两,换取土地丈量舞弊。证据是一份伪造的账册,盖有当地土司印章。
满朝哗然。
陈砚却不慌不忙,当庭请求启动“民诉台终审程序”。按照《大明新律》,凡涉及高官贪腐指控,若当事人要求,可由十三省各派一名百姓代表组成“民意评审团”,公开听证,全程记录,结果上报皇帝裁决。
朱允?准奏。
三日后,十三名平民代表齐聚大理寺堂前。有农夫、渔女、织工、货郎、塾师、僧人……皆由各地抽签选出,身份公开,行程透明。
听证会上,陈砚亲自答辩。他没有请律师,也不许任何人代述,只带了一本厚厚的《云南赋税改革实录》,一页页翻给众人看。
他指着图表说:“这是我带队丈量的三千二百六十七顷土地,每一寸都踏过。”
他展示账目:“这是每季税收明细,十年未增一分,反降四成。”
他又拿出一封封村民联名信:“这些人说我坏了规矩?可他们说我是‘活命恩人’。”
最后,他转向那位指控者,平静问道:“你说我收了三千两黄金?请问,那笔钱现在何处?”
“存于……存于大理某银号。”
“可有凭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