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大勺舀起一勺膏子对着窗口的光看成色,手稳得很,一下都没晃。
傍晚。第一批梨膏糖片在模具里成了型。
沈砚从椅子上起身,走到案板前。后厨所有人都停下手里的活,二十多双眼珠子全钉在他身上。
沈砚捏起一片,搁进嘴里咂了咂,他转头看向钱大勺。
“收膏的最后三成火候压得不错,但前段熬的时间长了一刻钟,梨汁里的果香散了两成。明天第二锅,前段少熬一刻钟试试。”
钱大勺重重点了一下头,脖子上的青筋跳了一下,这是沈砚头一回正面点评他的活儿。就俩字,“试试”,却比上午那碟焦渣压在心口还沉。
三号案板这边,负责佛手玫瑰酥的小组里,一个年轻伙计为了赶进度,擅自把玫瑰馅的糖量加大了两成。杨文学抽检时拿竹勺舀了一口,馅料颜色偏深,甜得齁嗓子。
“停。整组停。”
年轻伙计还不服气,梗着脖子犟道:“甜一点怎么了?客人不就爱吃甜的?”
杨文学没跟他争,把那盆馅料端到沈砚面前。
沈砚拿竹签挑了指甲盖大小的一点,搁在舌尖上试了试,搁下碗。
“过来。”
年轻伙计磨蹭着挪过去,头还昂着。
“你知道这批佛手玫瑰酥是给谁吃的?”
年轻伙计摇了摇头。。
“客人里,有唱旦角的,有拉胡琴的,有写字画画的。唱旦角的人忌大甜,糖吃多了锁嗓子,上台开口就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