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条小路本就很窄窄,因此错身时,肩膀不小心撞上刀疤。
“操你妈!没长眼啊?!”刀疤被撞得一个趔趄,火气腾地上来,破口大骂。
那人停住脚步,微微侧头。
兜帽阴影下,只能瞥见一小片下巴的皮肤,死白死白,没有一丝活气。
他没说话,甚至没看刀疤一眼。
只是停顿了一瞬,便继续迈步,拐进了旁边的岔路。
“妈的,哑巴啊?”黑狗冲着那人背影啐了一口。
“赶着投胎呀!”刀疤也跟着骂了一句。
那人也不说话,就和没听到一样。
“他妈的,聋子吧!”
这点小插曲,很快被抛在脑后。
两人继续骂骂咧咧,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。
只是,他们没注意到……
身后岔路的阴影里,有双死寂的眸子正怨毒地注视着他们的背影。
如同看着两具会说话的尸体。
……
友情,是这世上最奇妙的东西之一。
无论是好人,还是坏人。
就像老话说的,秦桧还有三个朋友。
刀疤和黑狗,就是这种从穿开裆裤一起混到现在的交情。
一起偷过隔壁院的西瓜,一起挨过揍,也一起蹲过局子。
他们是烂人,是人渣,是阴沟里的蛆虫。
但他们对彼此,也确实没得说。
用刀疤的话说:“我他妈可以对不起所有人,但不会对不起我兄弟。”
黑狗也曾说过:“刀疤是我唯一的兄弟。”
两人正走着,一辆破摩托车引擎嘶吼着,从小路尽头猛冲过来,车轮甩起混着泥雪的冰碴。
速度极快,眼看着就要撞上黑狗。
“小心!”刀疤眼角瞥见,想都没想,猛地一把将黑狗狠狠推开。
他自己却躲闪不及,被摩托车侧面的护杠重重刮过小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