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合同签定,绝不眼红(2 / 4)

张明远没有当着王大军的面,说出“十八万”这个具体的数字。

王大军这种烂赌鬼,要是让他知道自己只花了十几万就摆平了三十五万的账,心里绝对会不平衡,搞不好又要多生事端。

阿胜愣了一下。

他的目光在王大军那张贪婪又带着几分期盼的脸上扫过,瞬间就明白了张明远的意思。

他心里暗自赞叹了一句。

这位张老弟,年纪不大,心思可真是比针尖还细。

“行!那我就不打扰张老弟办事了!”

阿胜也是个聪明人,他站起身,对着柜台方向喊了一声。

“老板!这桌的茶钱,记我账上!”

他又对着张明远客气地拱了拱手,寒暄几句,便带着两个小弟,干脆利落地离开了。

张明远看着对面还在死死攥着那张欠条的王大军,开了口。

“欠条没问题的话。”

“签完这份合同,你就可以把它撕了。”

他说着,从背包里拿出了那份早就准备好的一式两份的股权转让合同。

王大军放下欠条,拿起了那份合同,翻了起来。

合同的条款,写得事无巨细。

上面清清楚楚地写明:甲方(王大军)自愿将其在“南岸商业综合楼”项目中持有的百分之三十原始股份,以总价五十万元人民币的价格,一次性转让给乙方(张明远)。

转让款包含甲方在该项目中的所有历史投资、预期收益及潜在风险。

协议生效后,该项目未来的任何盈利或亏损,均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。

甚至连违约责任都写得明明白白:任何一方违约,需支付对方十倍转让款作为赔偿。

条条框框,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。

至于为什么合同上写的五十万,则是张明远故意把王大军的欠款也转化成现金写了上去。

这样一来,即使将来王大军眼红,十倍违约金就是五百万,足够让他望而却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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