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军看到我,嘴角咧了一下。不是笑,是一种志在必得的得意。
“林远,这边。”一个陌生的声音叫我。不是孙警官,是一个我没见过的中年男人,姓魏,肩上的警衔比孙警官高。他站在走廊尽头,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夹。
我走过去。“孙警官呢?”
“孙警官临时被调走了,这个案子现在由我接手。”魏副所长推开一间办公室的门,“进来。”
我跟着他走进去。办公桌上摊着几份文件,旁边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。屏幕上是视频画面——我认识那个角度,是行车记录仪拍的,但画面停在一个我不认识的时刻。
不是他们撞我车的那段,不是他们拿刀围攻我的那段,是我反击的那段。
“魏警官,这个视频不全——”
“全不是你说了算。”他合上电脑,“对方提供了完整的现场视频和目击证人。根据他们的证据,是你主动挑衅、持械伤人。你的行车记录仪内存卡,技术科检查过了,损坏了,读不出来。”
我盯着他。“损坏了?在你们手里损坏的?”
“电子设备老化、撞击导致损坏,都有可能。”魏副所长的语气很平静,像是在念一份文件,“现在的情况是,对方的证据对你很不利。他们申请了调解,但在调解之前,有些事情需要先处理清楚。”
“什么事情?”
“他们指控你蓄意伤人,持械行凶。”他翻开封面的文件夹,“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我们需要对你采取强制措施。”
“强制措施?”
“拘留。”他看着我,“配合调查。”
“林远,把身上的东西都掏出来。”
年轻的警察站在我面前,手里拿着一个证物袋。我看着他,又看了看走廊尽头那四个正在签字的打手。
赵军签完字,活动了一下脖子,转头看了我一眼。这一次他笑了,笑出了声。
“你很会打吗,能打有个屁用。”他嚣张地说道:“在外面混,讲的是势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