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公安接着说:“现在的问题是,你是唯一的直接当事人,但你不记得事发经过,你家里人推算是春花推的,但春花坚称自己没有推人,只是疏忽大意离开了现场,根据目前证据,我们很难认定她是否故意推你下山。”
杨景业忍不住握紧拳头,“公安同志,就算无法断定春花有没有推人,但我家阿棠摔下山也与她脱不了干系,阿棠之前神志不清,智力像小孩子,若不是春花,她肯定不会自己上山。”
“杨景业同志,我们理解你的心情,既然林棠同志不记得春花了,那我们想听听你的意见,根据你对春花的了解,你觉得她会故意伤害你妻子吗?”
杨景业毫不犹豫地点头,纠结再三,还是把自己和春花的恩怨说了一遍,包括春花前几天来找自己的事儿,都交代得清清楚楚。
李公安点头记录:“这就是问题的关键,如果是故意推人,就是故意伤害罪;如果只是疏忽大意导致他人受伤,性质就不同了。”
公安问完后就离开了医院,让杨景业和林棠等消息,估计要不了几天就能出结果。
两天后,春花的处理决定下来了。
由于林棠无法提供直接证词,也没有其他目击证人看到推人过程,公安机关最终认定春花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受伤,春花被判处拘留十五天,并在公社大会上公开检讨,之后还要调她去最辛苦的水利工地劳动改造一年;同时,生产大队决定扣除她回到娘家后,挣的所有工分。
林棠还不能下床,警察便让杨景业去局里签字,确认处理决定。
杨景业接到通知,就赶紧来到了警察局,李公安拿出了处理决定书,杨景业在一旁认真看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