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林为了方便我练琴,特意从家里拿了把旧吉他送我:“拿回去晚上接着练,别到时候在我婚礼上掉链子。”
傍晚,我掐着俞瑜下班的时间,溜达到小区门口。
通常等不了几分钟,就能看见她开着我那辆黑色坦克慢悠悠开回来。
我们一起去附近的超市,她推着车,我负责往里面扔菜,偶尔为“晚上吃排骨还是吃鸡”这种重大问题展开一番幼稚的争论。
最后,我基本都会认输,“那就吃鸡吧。”
偶尔趁她不注意,把想要的零食塞到购物车最底下,用其他东西盖住。
结账时被她发现,少不了挨一记白眼,和一句咬牙切齿的“无赖”。
她洗菜,我掌勺。
吃完饭,她坐在书桌前画设计稿,我抱着吉他窝在沙发里练琴。
她卡壳的时候,会转过身,用笔杆戳戳我的胳膊:“哎,无赖,沙发背景墙用深灰色会不会太压抑?”
她休息的间隙,会听我唱歌。
“还行,”她通常这么评价,“比昨天那破锣嗓子好点儿。”
“你懂什么?这叫沙哑的磁性。”
“我只听出了公鸭嗓。”
“俞瑜,你这张嘴迟早被人缝上。”
“那也得先把你这个无赖的嘴缝上。”
斗嘴几乎成了我们每晚的固定节目。
我倒乐在其中。
这种互相拆台,又莫名其妙和谐的日子,像温水一样,不知不觉就泡了一周。
我竟然有点习惯了。
习惯了早上被她用“买烟钱”叫醒,习惯了一起逛超市时她坚持必须吃绿色蔬菜的要求,习惯了晚上客厅里她敲键盘的细碎声响和我断断续续的琴声。
甚至习惯了和她斗嘴,看她被我气得跳脚,然后又憋不住笑出来的样子。
这天是星期天。
我起了个大早,站在浴室的镜子前,看着里面那个穿着熨烫平整的黑衬衫、打着领带、外面套着合体西装的男人,有些恍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