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她拿起手机,给沈砚舟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明天几点?”
对方秒回:“九点。”
林微言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几秒,又打了一行字:“我想看那本《花间集》。你带来的那本。”
这次对面没有秒回。
等了十几秒,才回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就一个字。
但林微言觉得这个字比什么都重。
她把手机放在桌上,去后厨烧了一壶水,泡了一杯茶,端着茶杯站在窗前。
雨小了。
巷子里的路灯亮了,黄色的光晕在水汽里散开,像一朵一朵的蒲公英。雨丝在灯光下变成了金色,细细密密的,像谁拿针在绣一幅很大的画。
林微言喝了一口茶。
这次茶不涩了。
可能是新泡的吧。
她不知道的是,此刻沈砚舟正坐在办公室里,面前的桌上摊着一本《花间集》。书页已经泛黄,边角卷曲,书脊上的线断了两根,露出里面的纸捻。
他把书翻到某一页,那一页上有一行小字,是她写的,钢笔,蓝色墨水,字迹有点歪——“沈砚舟是大笨蛋”。
他看了很久。
久到窗外的雨停了,久到办公室的灯自动灭了,久到他的眼睛从酸胀变成发红。
然后他合上书,用手指在封面上按了按,像在安抚一个等了很久的人。
他拿起手机,翻到她的头像,打了一行字,删掉,又打,又删,最后什么都没发。
有些话,不用说了。
明天当面说。
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样东西,放进口袋,站起来,关灯,走出办公室。
走廊里很安静,只有他的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,哒,哒,哒,像心跳。
第二天早上八点四十,林微言就站在店门口了。
她换了一件白色的棉麻衬衫,头发披着,没化妆,只涂了一点润唇膏。她站在门口,看着巷口,手里捧着一杯热豆浆,豆浆的热气往上冒,糊了她的眼镜片。
她摘下眼镜擦了擦,重新戴上。
一辆黑色的车停在巷口。
车门开了,沈砚舟走出来。
他今天没穿西装,穿了一件深灰色的针织衫,袖子推到小臂,露出一截手腕。手腕上戴着一块老式手表,皮表带,表盘有点泛黄。
他手里拿着那本《花间集》。
林微言看着他走过来。
步子不快不慢,每一步都踩在青石板上,踩得很实,像在确认这条路是真的,这个巷子是真的,站在门口这个人也是真的。
他在她面前停下来。
两个人之间隔了半步。
豆浆的热气还在冒,糊在两个人中间,像一层薄薄的纱。
“早。”他说。
“早。”她说。
沈砚舟把那本《花间集》递给她。
林微言接过来,翻开第一页。扉页上有一行字,是他的笔迹,钢笔,黑色墨水,字迹工整得像印刷体——
“微言,这世上所有的相遇,都是久别重逢。”
下面还有一行,是今天刚写的,墨迹还没干透,在光线下泛着微微的光:
“这一次,我不会再走了。”
林微言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久到豆浆凉了,久到巷口的馄饨摊收了,久到陈叔的旧书店开门了,久到一滴眼泪落在纸面上,把那行字的最后一笔洇开了一点。
她抬起头,看着他。
他没躲。
就那么站着,让她看,让她看清他眼睛里的血丝,下巴上的胡茬,左边眉尾那颗很小很小的痣。
“沈砚舟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说你不会再走了。”林微言的声音有点抖,但她一个字一个字说得很清楚,“那你告诉我,这次你能待多久?”
沈砚舟伸出手,轻轻碰了一下她手里那本《花间集》的书脊。
“一辈子。”他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