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,养客之风,自古有之。
李煜吐露心迹,“我幕下不过一位幕僚,张大人,可愿委身门客之位?”
“自此,你我可以私交论处。”
李煜在一位百户同僚面前,说出这不要脸的话来,竟是难得觉得有些羞臊。
昔日,少说也得是个一郡太守,才有资格放言,开府养客,收些贤德之士倚为治民臂助。
朝廷更是明令禁止官身依附,结党营私。
大顺朝,官吏们只能有一个君,那就是陛下!
他一个芝麻大的百户官,何德何能?
但是,尽管听着有些离谱,这也确实是个能够有效绕开官职,来建立双方另一种从属关系的野路子。
尊礼复古,好歹也算是有个依据,用来遮羞倒也勉强足够。
“承蒙大人不弃,张某自是愿意。”
张承志现在也是光棍,他不管那么许多,顺杆儿就爬。
“某愿为明公驱使,以效犬马之劳!”
门客嘛,也行,好歹算是幕臣,起码落下个名分。
反正世道都成了这样,他这落魄武官,又何必那么讲究。
至于以后?还是先过了眼前罢。
......
索性,李煜交予张承志一桩任务,亦是投名状。
“既然,张兄有爱民之心,我也愿为成全。”
“若想示旗号于北城,仅东北角楼与西南角楼两处,还远远不够。”
李煜指向西北方。
“至少,西北角楼也需夺还于手。”
“如此才能占据全城高位,以旗号明示坊市百姓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