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让师爷写了假口供,骗那两个不识字的女人按了手印,案档入库,告示发下去,老百姓看到了,以为案子已经结了,以为凶手已经伏法了,以为这世上还是有公道有王法的。
没人知道真正的凶手还逍遥法外,没人知道那两个女人是替死鬼,没人知道那个知县只是在省几两银子。
一个县令,表现出了神明都不曾出现过的从容——那种从容,来自于他知道自己可以这么做,来自于他知道不会有人发现,来自于他知道就算发现了,也不会有人管。
这就是权势。只要一刻不曾看好,就会吃人的东西。
肖尘见过太多恶。北疆的蛮族杀人如麻,南海的海盗自成一国,西北的世家草菅人命,朝堂上的官员贪赃枉法,江湖上的匪徒无恶不作。
可那些恶,至少还有个形状,至少还能让人看得见、摸得着、恨得起来。
今天这件事是一个制度上的一个点。甚至让老百姓觉得本该如此。
如果这件事不是关联到了他,那个知县不会受到任何追究。
那两个女人会在秋后被处斩,卷宗会被封存,案子会被了结,一切都会按照程序走完,成为一桩铁案,一层一层地传下去,成为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嘴里的谈资。
这就是权势,这就是他活着的这个世界。
如果他还是刚来时的那个他,那个没有牵挂、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的他,他大概只会把它当成一场荒
唐的电影,看了,骂了,转头就忘了。
可如今不一样了。他有了妻子,有了朋友,有了那些叫得出名字、记得住脸、能在深夜里想起的人。
但能解决的,就不该置身事外。这不是什么大道理,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根。
肖尘漫无目的的走了一圈儿,回到商号的时候,天已经黑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