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博尔顿。
尔赫喉结动了动,声音干得像砂纸刮过水泥地:“有。苦的。”
“那就够了。”博尔顿停顿两秒,“我刚数完。从七号楼撤出来的时候,我数了三十七具尸体。有美军,有民兵,有穿睡衣的老太太……她手里还攥着半块玉米饼。”
尔赫没接话。他走回窗边,盯着莫罗城堡探照灯扫过的那片海面。浪花在强光下亮得刺眼,像无数碎玻璃浮在黑水上。
“你记得队长给烟那天吗?”博尔顿问。
“记得。”
“他说,活下来的人要记住我们。”
尔赫终于开口:“那你记住了什么?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。久到尔赫以为信号断了。然后,博尔顿的声音重新响起,很轻,却像钉子楔进墙缝:
“我记得他递烟的手抖得比我还厉害。可他点火的时候,手稳得像石头。”
尔赫闭上眼。
“还有呢?”
“还有……”博尔顿吸了口气,“我记得他烟盒里夹着一张照片。是他女儿,五岁,坐在秋千上,裙子被风吹起来,露出膝盖上的疤——她说那是爬树摔的。”
尔赫睁开眼。窗外,探照灯光柱正缓缓转向东方,掠过一片漆黑的屋顶,最终停驻在远处一座尚未完工的公寓楼尖顶上。那栋楼的脚手架在强光中投下蛛网般的阴影,密密麻麻爬满整面墙壁。
“尔赫。”博尔顿忽然叫他名字,不再是“部长”,不是“先生”,就是“尔赫”。
“我在。”
“如果明天早上我死了……”博尔顿顿了顿,“别告诉任何人我怕过。就说……就说我在等一发子弹飞回来。”
电话挂断。
尔赫握着手机,站在窗边,一动不动。海风从窗缝钻进来,掀动他衬衣下摆。他低头看着自己左手——虎口处有一道陈年旧疤,是十二岁时用美工刀割的,当时他想试试传说中“割腕自杀会不会立刻死掉”,结果血流了十分钟,疼得他在院子里滚了三圈,最后被隔壁卖玉米饼的老太太用辣椒酱糊住伤口止了血。
他慢慢松开手指,任那部诺基亚滑落在地毯上,发出闷响。
然后他弯腰,从沙发底下抽出一个黑色帆布包。拉开拉链,里面是一台老式柯达相机,黄铜镜头上沾着几点暗褐色污渍——不知是血,是锈,还是二十年前某次行动后没擦干净的咖啡渍。他取出胶卷,动作熟稔得如同呼吸。胶卷盒底部刻着一行微小的字母:F-73-PR。
这是“凤凰七十三号行动”的代号。七年前,奇瓦瓦州东部丛林,一支由十六名民兵组成的渗透小队,任务是炸毁美军在圣胡安山设立的电子监听站。行动失败。十四人死亡,一人失踪,仅他与博尔顿生还。失踪者名叫雷蒙多,是博尔顿的堂兄,也是当年教会他拆解AK扳机组的年轻人。
尔赫把胶卷装进相机,咔哒一声轻响。
他走到窗边,举起相机,对准远处那座未完工的公寓楼。取景框里,脚手架的阴影正巧分割画面,将楼体切成明暗两半,像一幅被刀锋劈开的肖像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