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0章 赶赴中海(2 / 4)

“二来,也是趁热打铁,把我们之前商定的、合资成立‘鲲鹏物流中海分公司’的具体事宜敲定下来,把框架搭好。毕竟,未来的中海枢纽项目,将要放在这个合资公司的主体下运营。”

关于合资公司,陆阳与张楠楠早已有过默契。

鲲鹏物流中海枢纽这个核心资产,自然将装入拟成立的鲲鹏物流中海分公司。

而这家公司的股权结构,也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博弈与权衡。

最后商定的结果是,由鲲鹏物流总公司出资7亿人民币占股70%,林家出资3亿人民币占股30%,共同组建合资公司,负责中海枢纽的投资、建设和后续运营。

张楠楠代表林家欣然接受。

陆阳做出这个安排,自有其深远的战略考量。

他非常清醒地认识到,尽管在眼前这个具体项目上,林家对促成此事的需求似乎比他对林家支持的需求更为迫切,但这绝不意味着这种需求关系会一成不变,更不意味着林家的重要性仅限于此。

中海物流枢纽要想顺利建设、高效运营,并在未来可能面临的区域竞争、政策变动、地方关系协调中占据优势,绝对离不开林家在当地乃至更高层面持续、稳定的支持。

土地审批、市政配套、治安环保、税收协商、与地方国企的合作……

有太多环节,如果缺乏强有力的“地头蛇”或“保护伞”保驾护航,很容易滋生各种“狗屁倒灶”的麻烦,消耗管理者无穷无尽的精力,甚至可能让项目陷入停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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