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刻全身冰凉。
他和张仲的关系其实挺好,闲暇时也会饮酒为乐。张仲性格老实木讷,但相当讲义气。在其麾下几乎都是新郑人,有什么脏活累活也都愿意干。
出发南征时,张仲妻子是刚怀有身孕。张仲还和公孙矢约定好,等攻破瓯越就要去他家里吃酒。
此次派遣探子追击西瓯,最开始是公孙矢提议的,本来也说由他去的。可张仲认为地形较为复杂,他们也不熟悉。如果让公孙矢去,肯定会较为危险,倒不如由他去试试看。
张仲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。
肯定比公孙矢要强些。
关键还是公孙矢出自嬴姓宗室。
这种有较大风险的任务,也确实不能让他个萌新上。毕竟公孙矢就是来镀金混资历的,没必要冒风险。他要有什么闪失,冯毋择可没法向公孙成交代。
经过权衡后,就让张仲代替。
没曾想……
张仲竟会遭逢不测!
冯毋择就这么看着,内心也很愧疚。先前公孙劫兵推时,他也有所耳闻。当时公孙劫就提到过,来了岭南后要处处小心。越人有吹箭的本事,就喜欢藏在暗处搞偷袭。但接连的胜利,也让冯毋择他们都忘了十万大山的可怕……
“你们这些人是干什么吃的?”
“为什么不保护张都尉?!”
公孙矢愤怒的抽出利剑。
质问这些短兵。
张仲是都尉,自然也有短兵。这里所谓的短兵并非是指兵器,而是属于军吏的亲卫。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军吏,在关键时刻甚至要站出来挡刀。如果军吏战死,而短兵还活着,他们就都有罪!
“我们也没想到……”
亲卫跪在地上,叩首解释道:“恳请将军察之!吾等一直都贴身保护都尉,至死都不敢后退。只是瓯越人太过无耻,藏在暗处吹箭,吾等真的是防不胜防。最后都尉战死,吾等是拼尽全力才将尸首带回,恳请将军恕罪!”
“军有军法!你们身为张都尉的短兵,便要照顾好张都尉。现在他战死沙场,而你们却活的好好的,故要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