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用人之道,关键在于能否驾驭,这,还是崔大人教我的。”她巧笑倩兮。
崔逖沉默些许,才又笑出来:
“士别三日,王上令崔某刮目相看。”
“这回真是强敌在侧,崔某不得不提起十二万分心思了。”
林妩报以嫣然一笑:
“林妩,荣幸之至。”
于是三人心思各异,却都协力干起一件事来。
当然,主要还是靠林妩和崔逖,准确来说,是靠崔逖。
因为贺兰太一毕竟是异族人,字认不认得全且另说,账册的行文写法,他看起来就有些吃力。可此人的优点是不耻下问,不懂就去问林妩,不懂就去问林妩,一来二去,一晚上都在问林妩。
于是,有人开始抿起小嘴巴。
但这还不够。
林妩指着账册上某处,温柔道:
“这儿指的是支出,并非收入,你理解错了,阿一。”
阿……阿一?
高大精壮的喀什人目光灼灼,不自觉舔了舔嘴角。
因为身份特殊,他听过别人叫他大王子,听过别人叫他喀什王,听过别人叫他贺兰太一,甚至于野种、狂徒、疯子。
便是他自己的母亲,也是客气疏离地直呼其名,叫他太一。
从未有人如此亲昵,哦不,应该说如此不知死活,敢叫他阿一。
真是难听死了。
但,为何他心里这么高兴?
嘴巴不受控制地翘起来,两只虎牙毫不吝啬展示于人。
“阿一吗?好难听。”他抱怨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