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此,贺兰太一眯着他那双极为罕见的琉璃眼瞳,瞟了林妩一眼。
“那确实是日日苦练,不敢荒废。”
他一边用指腹轻柔地打圈上药,一边用极为甜蜜的嗓音回忆:
“本王抚摸了无数,幻想是你,就这么捧在手心,揉捏按捻。”
“但这还不够,还不够美味,还不够刻骨铭心。”
“故而本王也会用一点工具,比如长针啦,匕首啦,烙铁啦,先是挑去脚筋,再划开皮肤,在暴露的白骨刻上你的名字,而后印上滋啦作响的烙印,哦,本王最喜欢烤肉了,实在是活色生香……”
林妩:……
造孽啊,大哥,你能不能别顶着为我的名头,做一些悦己的凶残之事,回头阎王爷把账算我头上,等我死了让我下十八层地狱可还行。
贺兰太一沉浸在自己的血腥艺术里,对林妩的惊惧无知无觉,继续道:
“美中不足的是,那脚实在脆弱,玩玩就烂了,实在没趣。只能玩烂一双,就换一双。”
“有些肤质和肌肉欠缺的,虽经本王苦心雕饰,最终也不够美丽,只能扔给狼吃了,实在恼人,浪费心机。”
他摩挲了一下林妩,脸上显出十分满足来:
“思来想去,还是你最好。”
“若是你的脚,本王一定更加小心,用上好的巫山血石针,用喀什最强勇士留下的匕首,用弥山大巫当年雕刻头骨用的刻刀……把你的脚,做成最完美的稀世绝品。”
“然后,砍下来,摆在本王的寝室,日日欣赏。”
“待本王死后,还可以与本王的头骨一同放在神庙中,同享后世供奉……”
林妩: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