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7章 机上(3 / 4)

最终蒙学栋下了最后通牒,念在朋友一场,除了之前给他们的分红和换股的钱不算,他们每人再拿三十万(rmb)走人(用公司上面的账目资金回赎),不然他就从新注册一家公司,把这个壳扔了不要了。

那样的话他们即使是费力去打官司,也只能主张账面上的一千万,赢了每人最多也就是十万块钱。

而且蒙学栋完全可以以公司搬迁到哥谭市,用了大量的资金,把这一千万洗完,一分钱他们都拿不到。

这3%的股份,赵长安和蒙学栋都没有要,而是分给了其余七个合作者。

这样他们七个每人持股数量是1.4%-1.5%(拈阄),蒙学栋还是4%,赵长安86%不变。

——

这十几亿的资金,赵长安并不是以注资的方式投入,而是以委托投资的方式,原则上按照惯例溢价三七分成。

赵长安拿走七成,公司留下三成。

如果不用这种方式,而是以注资的方式,这十几亿的资金砸进去,能把蒙学栋他们原本持有的股份,砸成0.1%以下,近乎于不存在。

而这公司留下的三成利润,将会进行二次分配,大致公司可以拿到60%(0.3x0.6=0.18,18%),股东最终到手40%(0.3x0.4=0.12,12%)。

也就是说如果是10亿的溢价,赵长安最终可以拿到8亿,公司各种费用薪酬1.8亿,而蒙学栋他们只能拿到2000万的股东分红。

蒙学栋570万,其余七人总共1430万。

相对于总10亿的溢价,这点钱几乎就等于得了一个西瓜,到最后却只分了一粒芝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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