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六章 城主爱好(2 / 4)

皇袍加身 非我不二 3689 字 7小时前

宗信道:“既然看过,你应该知道这些狼崽子待在这种炎热之地有多不舒服吧,别说让他们跑了,现在连站起来都难受。就算你将它们买走,估计用不了多久,这些狼崽子也会因过热而死。”

“诶~~”冯晖仔细想了一下,宗信大师说的倒也没错,刚才去马棚里看见这些座狼一个个有气无力的躺在地上,狼嘴大张,吐出舌头不停的呼气。确实是这些座狼厚实的皮毛不适应这里的气候,他们应该比较喜欢严寒之地。

其实刚才冯晖就想到了这个问题,只是这些座狼跟着宗信大师名扬天下,所以冯晖看着很是嫉妒。原本想要买走一只,但买走了也没什么用,也不能为了一只坐骑而放弃丰州城主这个位置,跟着座狼跑去寒冷的地方生活。

“城主也是见过世面之人,贫僧若有多余的坐骑或许还肯割爱,但十九头座狼贫僧都嫌少了,毕竟座下护法也需要脚力,总不能让其中一人骑马跟着我们吧,哪怕是最优秀的千里马也追不上座狼的速度,更何况这些座狼什么都吃,马匹在座狼堆里活不了几天。还请城主原谅,贫僧实在无法割爱。”

冯晖点了点头:“意料之中,当今世上也难得有人会卖坐骑,就连千牛府也没有多余的坐骑出手,千牛府养出来的神牛早就被各方人士预订。对了宗信大师,在下看你肋下宝剑也非凡品,能让在下仔细看一看吗?”

宗信拔出宝剑伊寒,随后双手拖着伊寒恭恭敬敬的放在冯晖面前,随后道:“此剑名叫伊寒,自冒寒气,血不沾锋,请大人上手。”

冯晖用眼睛看就知道这把宝剑绝非凡品,蓝白色的剑身就注定它非凡的品质,而且拔出宝剑之后,宝剑冒出一股白烟,而且能感觉到一股寒气从剑身中透了出来。光是这一眼,冯晖已经彻底爱上这把剑了,如果能用这把剑上阵杀敌的话,那将会有多痛快?

冯晖伸手抓住剑柄,忽然感觉一股寒气随着右手直接往身体里钻,一瞬间整个右手瞬间冻结,这还不是普通的冻结,手掌已经被一块寒冰包裹住,根本拿不起这柄宝剑,才刚刚抓住而已,宝剑还在宗信的手里。

冯晖用内力一震右手上的冰块瞬间粉碎,随后用真气打通被冻结的经脉,很快就恢复如初。不过冯晖真是看得口水直流,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绝世宝剑,而且此剑很不喜欢自己,刚刚碰到就将右手冻结,这足以证明此剑已经通灵,简直称得上神剑。

“好剑,真是一柄好剑。不知宗信大师可否割爱,在下愿以半个丰州城作为交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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