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蛇胆便让他想起了与黑娃在丛林中生存的日子。
那时候,他们每日以猎物和野果为生,虽然时不时有饿肚子的时候,但日子很简单,仅仅只需要找到吃的,就可以在海边悠闲的晒太阳,苦是苦了点,但也算的上是轻松愉快。他想起黑娃那张丑脸,还有他手舞足蹈的滑稽动作,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。
突然,第一鸣笑容一敛,一拍大腿,叫道:“对啊!我怎么忘了!怎么把它给忘了!”
叫完,他一脸兴奋的弹了起来,也不在意大腿上还有伤,便拿着匕首向魈尸走去。
他要把那具魈尸分解,然后做成一条条肉干,在太阳下晒成可以保存久一些的肉干。
做成肉干的肉不仅可以保存得久一些,而且肉中的水分被大量蒸发之后,留下的肉可以让他用更少的食量吃更多的精华!
第一鸣拿着匕首,从魈尸的四肢开始削肉,匕首的锋利此时派上了用场,他大腿中间给它划了一条直线,将皮与脂肪划下之后才开始削肉。
为了让肉晒得更快,他将肉削成了一公分厚的肉片,一条一条,削下之后便放在太阳直射的石头之上。已经预热过的石头与肉一接触便把肉的一面烤得干了不少,这让第一鸣十分满意,又加紧了手上的活计。
时间一闪而过,两颗太阳在天空相遇之后,打了个招呼,又开始向来时的方向坠去。
感受到太阳的热度大不如前,这让第一鸣有些急躁,他虽然有好工具,但并不熟练,几个小时的时间仅仅削下百来十斤肉片,让他有些泄气,这样的速度,再来两天也难以解决这具尸体!
他觉得这样下去必然是不行的,于是一边做着一边考虑着如何精简自己所做的事,假设还有一天肉即会完全变质,那么在这一天之内不能获取最多的量的话,便要考虑如何获取最好的肉!
只需将魈尸身上最精华的肉全部先做了,后面的肉便可以放松一些,做一点赚一点,那样便不会有捡了芝麻掉了芝麻的情况发生。
如何才能称为好肉呢?第一鸣首先想到的是心,因为心可以算是整个身体的中枢所在,而心的肉也一定是一只动物身上最发达的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