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去给我抓一些秧鸡回来。”陈宇说道。
看着像小鸡的秧鸡,实际是一种鸟儿,谷子打了之后,以稻谷为食的秧鸡就出来了。
秧鸡是一种美味的食材,还有很高的药用价值,既可以解毒杀虫,又能治疗食欲不振。
飞鹰点了点头,展翅飞往高空,几分钟后,它直冲而下,从一块稻田里抓到一只秧鸡。
随手把飞鹰抓回来的秧鸡,装进一个笼子里,陈宇又道:“多抓几只回来。”
一斤左右的秧鸡,明显不够吃,拔毛去内脏,再把骨头除掉,也就三四两肉。
短短的一个多小时,飞鹰又抓回来十五只秧鸡,陈宇想了想后,又让对方去抓一些斑鸠。
“十六只秧鸡,十七只斑鸠,晚上又能饱餐一顿了。”
常有人说,宁吃飞禽一两,不吃走兽一斤,总的来说,飞禽比走兽好吃。
陈宇给飞鹰充钱的目的,除了培养一个坐骑之外,就是为了让它给自己抓野味。
“它的防御力差了一点,万一被人用枪打了,我岂不是亏大了?”
念头一转,财大气粗的陈宇,又给飞鹰冲了很多钱,直至对方的身体强度,达到下品法器级别,实力堪比大宗师境界的武者之后,他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。
“它的嗅觉差了点,要是它的嗅觉比猪还厉害,寻人找物绝对是无往不利。”
一念至此,陈宇又把飞鹰的嗅觉,用钱提升了几十倍。
个人余额里面还有三万三千多万亿宇宙币,想充的功法充不了,其余的又用不着充值,存在那里又没有利息,与其留着发霉,还不如拿来爽一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