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鲜,完美,众星捧月,高高在上——这才是她萧冰雨该有的样子。
也是她不顾一切从那个名叫萧莉莉的泥淖里爬出来后,应得的奖赏。
她喜欢现在的生活。
不,是迷恋。
迷恋每一个聚光灯打在她身上的瞬间。
迷恋台下山呼海啸般呼喊她名字的声音。
迷恋奢侈品、恭维、以及那种掌控他人目光和情绪的权力。
这是她自己“挣”来的。
用背叛,用鲜血,用把一个曾经给予她唯一温暖的人亲手推回地狱,换来的。
很公平。
她睁开眼,看向镜中的自己。
妆容已完成了大半,镜中人貌若天仙,完美的几乎不像一个真人。
随后,她的目光落到化妆台角落的一个丝绒小盒上。
里面是一条手工编织的彩色幸运绳手链。
用料普通,甚至有些地方的线头已经微微起毛,颜色也褪旧了。
萧冰雨拿起手链,动作轻柔的戴在自己纤细的左手腕上。
“冰雨姐,”化妆师好奇地瞥了一眼,手上刷子的动作没停,
“这条手链……看你每次演出都戴着呢。”
萧冰雨垂眸,看着腕上那圈陈旧的颜色。
“你不懂。”她的声音轻柔悦耳,“它能带给我好运。”
她顿了顿,抬起手腕,对着光仔细看了看。
“而且,”她补充道,语气里带上了一丝怀念,“这是我一位……非常要好的朋友的遗物。”
“所以,我会带着她,”她看向镜子,看着镜中那个光彩照人的自己,和手腕上那抹突兀的陈旧色彩。
“我会带着她,一同站在聚光灯下。”
化妆师手上的动作微微一顿,脸上立刻露出一抹感动和钦佩。
“冰雨姐,你人真好……真重感情。”
“能成为你的朋友,一定很幸福吧。”
萧冰雨笑了笑,没再说话。
只是重新将目光投向镜中。
镜子里,那个完美的偶像微笑着,手腕上缠着来自地狱的纪念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