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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天周五,属于周哲的备案已经通过,也就是说周哲已经算郑氏旗下公司的股东之一,并且股份都超过了5%,享有许多权利。
公告出来的第一时间,由宁刚这个顶级大律师的律师团队分头带队,一众专业的财务直接前往十五家郑氏旗下公司搞事情。
可过程自然没有这么顺利的……
“姬总!我是受到周哲先生的委托行使股东权利,他是有查账的权限的,你拦着不让咱们进去是什么意思?”
宁刚亲自带队前往强盛汽车,但被总经理姬伯端带着保安拦住了去路,双方火药味十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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姬伯端皱眉有些忐忑,反驳道:“根据《华夏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股东的确有权查阅权,但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,说明目的。”
姬伯端这几天也查了一些资料,懂一点点常识,多的就说不出来了,反正不能查,因为假账还没有做完……
宁刚闻言面不改色:“我是律师,很清楚这一条规定,但周哲先生已经全权委托我方律师事务所,并且在来之前已经发了说明函,我的流程是没有问题的。”
此话一出姬伯端脸色微微阴沉,看向助理道:“有这事儿?”
其助理一脸无奈:“有,大概半个小时前收到的,不过没来得及跟您汇报就来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