虎子带头,第一个跳进圈子里。
很快,校场上响起了激烈的碰撞声和闷哼声。鲜血染红了白雪,那是被枪托砸出来的鼻血,或者是被挑破了皮肉的血。
但没有一个人退缩。
在这滴水成冰的严冬里,黑风口的校场上却蒸腾着一股热气,那是六百条汉子拼命散发出来的杀气。
……
午休时分,避风的墙根下。
士兵们捧着热腾腾的羊汤,挤在一起取暖。
刚才还凶神恶煞的训练场,此刻变得有些温馨。
宋哲武穿着那件旧棉袍,也没什么架子,就坐在士兵中间。他手里没拿枪,拿的是一本书。
“宋先生,再给俺们讲讲那个霍去病呗。”愣娃一边喝汤,一边凑过来,“那一千人真能干过几万匈奴?”
周围的士兵都围了过来。在这枯燥残酷的军营里,宋先生的故事是他们唯一的娱乐。
“能。”宋哲武推了推眼镜,眼神里透着光,“霍去病那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,为了身后的爹娘老子,为了大汉的江山,虽远必诛。”
“宋先生,啥叫虽远必诛啊?”一个不识字的老兵问道。
“就是说,不管敌人跑多远,不管敌人多强,只要敢欺负咱们,就追上去弄死他!”宋哲武用最直白的话解释道。
“嘿!这个带劲!就像咱们营长灭马家军一样!”
“对!”宋哲武趁热打铁,“咱们现在的日子苦不苦?苦!但这苦是为了啥?不是为了陈树藩那个督军,是为了咱们这黑风口方圆几百里的老百姓,为了咱们自己的地里能长出庄稼,不被土匪抢!”
“这就是保家卫国。”
士兵们似懂非懂地点着头,但眼神里多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。
以前当兵是为了吃粮,为了活命。现在,似乎多了一点……为了不想被人欺负的念头。
远处,李枭站在窗前,看着这一幕。
“这个宋哲武,有点门道。”李枭吐出一口烟圈。
他虽然是个军阀,但也知道,这不仅是练兵,这是在练魂。一支有魂的部队,比给每个人发十块大洋还要可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