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。”李寻欢没有问去哪,也没有问为什么去。
吃完饭后,潘连城带着两人来到了兴云庄后墙的那条弄堂中。
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,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,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,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。
孙驼子本来在磨豆腐,听到脚步声,看到潘连城三人后又很快继续专心做自己的事。
这三人都是锦衣华服,像这种人,绝不会是他的客人。
尤其是那位三十来岁的富贵公子,怕是身上随便一个饰品,都能买下七八十间这样的小店。
可他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,因为这三人已经走进了店里。
客人上门,孙驼子自然也不会把人往外推:“三位客人,是想要打尖还是住店。”
潘连城道:“找人。”
孙驼子道:“找谁?”
潘连城道:“找你。”
孙驼子不解道:“三位找我有什么事?”
潘连城转过头,看向李寻欢:“江湖中最著名、修炼人最多擒拿功夫,莫过于‘鹰爪手’,这是一门苦功夫,也是一门笨功夫。想要练成,那不但要吃很多苦,也要花很多时间。可一旦练成,便可轻易抓断人骨,甚至能将刀剑拧成麻花。”
“你瞧这店家的鹰爪手练到家没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