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猪,带不走了。”
赵山河咬了咬牙,心里那个憋屈就别提了。
这就好比守着金山要饭,还得把金山拱手让人。
但他脑子异常清醒:这时候要是贪心想分肉,那就得把命搭上。
但赵山河两世为人,从来没有空手回家的道理!
这猪肉既然不得不留给这帮畜生当“买路财”,那他就得从别的地方找补回来!
他的目光落在了脚边那具刚刚被打死的狼尸上。
这是一只壮年的公狼,皮毛厚实,呈银灰色,虽说脑袋碎了,但脖子往下的皮毛完好无损。
“既然吃老子的肉,那就拿你们的皮来抵债!”
赵山河把老洋炮往雪地上一插,反手拔出侵刀。
他没有丝毫避讳,甚至故意面向着那些可能藏狼的灌木丛,一脚狠狠踩住狼尸的后腿。
刷!刷!侵刀飞快地在狼腿内侧划开两道口子。
赵山河的手法极其老练,这是几十年的手艺,刀锋游走在皮肉之间,发出“嘶啦、嘶啦”的剥离声。
这声音在寂静的山谷里格外刺耳。
远处的雪窝子深处,隐约传来了几声压抑的、不安的低呜声。
那群狼看着同类被那个两脚兽像剥葱一样剥皮,那种来自骨子里的恐惧感,让它们根本不敢动弹,只能眼睁睁看着。
杀鸡儆猴。
我就站在这扒你们同伴的皮,谁敢上来试试?
不到五分钟。一张带着余温、血淋淋的完整狼皮就被赵山河剥了下来。
他把狼皮在雪地里蹭了蹭血水,熟练地卷好,连带着之前顺手捡的红狐狸,一股脑塞进背篓里。
至于那具血肉模糊的狼尸,被他像扔垃圾一样,一脚踢到了野猪旁边。
完这一切,赵山河没有任何废话,甚至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。
他收刀入鞘,最后冷冷地扫视了一眼远处那些鬼影绰绰的林子。
作为老猎人,他心里比谁都清楚:一旦做出了取舍,就绝不能拖泥带水。
这几百斤肉既然带不走,那就是留给这帮畜生的“买路财”。
这没什么好骂的,这就是山里的规矩——弱肉强食,拿命换食。
他背起老洋炮,单手按着隐隐作痛的胸口,踩着没过膝盖的深雪,转身就走。
他没有跑,也没有回头。步伐迈得极稳,节奏不乱,每一步都踩得实实在在。
这种沉稳,反倒让远处那些蠢蠢欲动的狼群更加忌惮,直到他的身影翻过山梁,彻底消失在风雪中,它们都没敢发出一声动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