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在、在人多的地方,不知道谁摸走了。”王红霞梗着脖子。
沈念华看着她。
这姑娘长得很端正,大眼睛,高鼻梁,皮肤白净,是那种典型的“漂亮村姑”长相。但那双眼睛里藏着的精明和算计,和她身上的土气打扮很不搭。
沈念华在心底叹了口气。
“那是我妈留给我的遗物。”沈念华说,“是我和亲人相认的信物。你要是真弄丢了,我就再也找不到我舅舅了。”
王红霞的表情僵了一瞬。
沈念华捕捉到了那个表情。
她知道玉在哪儿。
或者说,她没把玉弄丢,只是藏起来了,或者卖掉了。
“王红霞,”沈念华慢慢走近她,“那块玉是白色的,上面雕着一朵梅花,背面刻着一个‘华’字。你要是真弄丢了,我会追责的。”
“追责?”王红霞瞪大眼睛,“你以为你是谁?你说追责就追责?”
沈念华说,“我是米国公民,华国警察会帮我找。”
王红霞的脸色变了。
八十年代初,“米国公民”这四个字的分量,比什么都重。
她咬着嘴唇,眼珠子转了转,忽然笑了:“行,算你厉害。玉我没丢,在我这儿呢,明天还你,但是你得让他们放了我。”
王红霞抬手指了指小高。
“现在。”
沈念华乐了,一字一顿道:“现在、立刻、马上!告诉我我的玉佩在哪里,否则,我不会手下留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