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薇觉得这样的剧情好熟悉啊,这要是搁后世狗血小说或者湾湾电视剧里面的情节。
要么这个人真的永远回不来了,还有可能,是他自己不想回来。
相较于前者,宋明薇觉得后者那样的才是真正的垃圾渣男,甚至比陆英杰的让人讨厌更加的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哪怕是离婚也无所谓,郭大姐有家业大不了带着孩子重新开始。
可是现在这样,无止境的等待和惦念,对郭大姐来说才是最折磨人的。
因为这一点,也确实是因为想着讨好房东大姐。
再加上外面顾钊还在忙着,他还说改天有机会看能不能帮她再做一个写字桌。
宋明薇满心的敬佩,就说,还有什么是大佬不会的?
于是第二天一大早,宋明薇没有像往常一样急着去进货,反而是先去了黑市。
其实现在黑市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见不得人了,小偷小摸已经转变为光明正大的做生意,只是大家都习惯了叫黑市而已。
在黑市可以买到不要票的米面粮油还有肉,所以家里有余钱的人都会时不时地往这里跑。
然后在回大院的路上,宋明薇成为了这条街上最靓的仔。
因为,她手上提着一刀肉。
“这人是谁啊,她手里的肉至少有两斤吧?是哪家的,这么浪费以后不过日子了吗?”
毕竟大部分人家,哪怕家里又不止一个工人,一个月可能也就不到一斤的指标。
再加上节俭惯了,这又不过年不过节的,很少看到有人一下子买这么多肉。
于是,宋明薇的举止一下子引起了众人的注目。
然后又看到她进了郭大姐的院子,顿时反应过来了。
“我说看到这人眼熟,这姑娘手上有钱,天天出去摆摊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