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道穿着破烂衣服的少年望着眼前的南通城长舒了口气,这三人正是李云龙,孔捷和丁伟。
这半个月以来,他们几乎是日夜兼程,每天赶路都超过五十公里,夜里也只睡五六个小时,然后就起来赶路,他们虽然有钱,都是家里给的,但没舍得坐车,所以一路都是靠着一双脚走过来的。
他们本来以为路程只有八百多里地,但谁成想一路上还要绕路,所以多走出来近两百里地,不过如今一切都值了,因为他们到地方了。
“走吧哥几个,进城,找个地方吃顿饭,然后去找招兵的地方!”李云龙一挥手,带着二人就进了城。
这仨人从小在山里长大,从小到大也几乎没进过几次城,所以到哪都新鲜,仨人在路边吃了碗面,然后跟老板打听了一下,谁成想,招兵的地方压根就不在城内而是在城外。
吃完饭,三人再次出了城,按照老板的指示向城北走了七公里终于找到了地方。
负责招兵的是一名少尉,他看了看三人的体格,又看了看身高。
“从哪来啊?”少尉操着一口地道的东北口音问道。
“长官,我们仨是从大别山来的。”
“大别山?离这儿可四百多公里呢,咋来的?”
“走着来的。”
“走着来的?”少尉有些诧异,随后看了看他们的破烂衣服又看了看他们脚上的草鞋点点头。
“走了多久啊?”
“半个月。”
“嗯,脚力还行,身体素质看着也不错,为啥选择来这么远的地方当兵啊,你们那边应该也能当兵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