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秀娥顺着声音看过去,眼珠子瞪得溜圆,正要张嘴骂,被身后的衙役猛地推了一把。
“走!”
她踉跄了一下,往前冲了几步,差点摔倒,又被推着塞进了囚车。
木笼的门哐当一声关上,锁链哗啦啦地响。
祠堂门口的青石台阶上,李德正站着,手里捧着一卷文书。
那是县衙发回来的正式判决,盖着鲜红的大印,红得像血。
两个衙役走到他跟前,其中一个翻身下马,从怀里掏出另一份文书递给他。
“李村长,这是县尊批复的公文,李秀娥一干人等,今日押解上路,不得有误,
李秀娥名下房产田产,暂由村里接管。”
李德正双手接过,低头看了看。
上头写得清清楚楚,
李秀娥,以冥婚敛财,戕害人命,罪大恶极,依律杖八十,流两千里,发配西北充军,永不得归。
李张氏、李大明、李旭东,参与分赃,念其曾受李秀娥欺压,情有可原,从轻发落,各杖三十,监禁三年,罚做苦役。
追缴赃银若干,充入府库,以儆效尤。
李德正看完,抬起头。
“辛苦两位差爷了,大热天的,喝碗水再走?”
衙役摆摆手,翻身上马。
“不了,还得赶路,李村长,告辞。”
囚车动了,车轮吱呀吱呀地碾过黄土路,往村口的方向走。
大明娘扒着囚车的木栏杆,拼命往外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