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度指针迅速攀升,70英里、90英里、112英里(约180公里/小时)。
公路两旁的荒漠景象飞速向后退去,拉成模糊的色带。
路边并非空无一人。
偶尔能看到三五成群的人在路边行走。
显然也是刚越过边境不久的偷渡客。
当哈雷震耳欲聋的轰鸣由远及近时,他们纷纷扭头,只见一道亮光尖啸,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身边一闪而过。
高速带起的猛烈风压,几乎将人掀个趔趄,吹得他们头发乱舞,尘土扑面。
“法克鱿,开这么快找死啊!”
“该死的疯子,这么快还着急见上帝?”
“法克鱿,混蛋!”
惊魂未定之后,便是后怕和愤怒的咒骂。
有人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,刚才那速度,若是稍微偏一点撞上,绝对是非死即残。
只是几秒,他们连哈雷的尾灯都看不到了。
视野里便只剩下黑暗和扬起的尘埃。
这种将速度压榨到极致、游走在失控边缘的感觉,让林枫的肾上腺素飙升,带来一种纯粹而强烈的刺激。
他继续加大油门,引擎咆哮声愈发高亢,速度表指针向着160英里(约260公里/小时)逼近。
车身在如此高速下传来剧烈的震动和巨大的风阻,操控需要极高的专注力和力量。
但对于身体素质远超常人、且毫无心理负担的林枫来说,依然在可控范围内。
又行驶了一段,公路旁出现了一栋闪着霓虹灯的汽车旅馆招牌沙漠之星。
林枫才缓缓降速。
林枫将哈雷停在楼下灯光相对明亮的车位,走了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