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无聊,但胜在薪水稳定。
日薪足足有五十枚铜币。
要知道,在冒险者公会旁边的“野猪与蔷薇”酒馆,一份加了大块烤肉的丰盛晚餐,配上一大杯泡沫丰富的麦酒,也只要八枚铜币。
不得不说,凡是沾上冒险者三个字的行业,果然都是暴利。
作为抄写员,兰斯每天都能第一时间接触到最新的任务情报和小道消息。
这可是个敏感的位置,不少心怀不轨的情报贩子都曾试图从他嘴里套话。
但兰斯始终秉持着“苟命为上”的原则。
嘴巴严得像缝了针,行事低调得像个透明人。
这反而让他在公会里收获了同事和冒险者们的一致好评,都夸这个小伙子踏实靠谱。
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过着。
兰斯每天听着柜台外那些冒险者吹嘘。
今天这个小队在地下城三层捡到了秘银矿石,一夜暴富,全员搬去了海湾城市买了新驻地。
明天那个幸运儿在探险中救了落单的精灵游侠,不仅得了谢礼还收获了爱情。
对此。
兰斯心里毫无波澜,甚至还有点想笑。
他不羡慕那些拿命换钱的赌徒。
他的目标很明确且卑微:再苟上几年,攒够十金币。
然后就搭乘灰岩镇最大的商队,前往东海岸最繁华的贸易之都·奥斯特拉。
听说那里的高级酒廊里,有长着毛茸茸狐狸耳朵的狐人侍女。
有以美貌闻名大陆的森林精灵。
有长着心形尾巴,眼神拉丝的魅魔大姐姐。
甚至还有拥有一头蔚蓝长发,歌声能安抚灵魂的海妖歌姬。
当然,若是运气好,还能见到那种性格高傲、身材火辣的龙裔少女。
兰斯的愿望很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