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犟的竹竿移向路边一处相对干净的高地,那里有一个极其清晰的深坑,周围却没什么泥点子。
“那是咱们刘典史的脚印,看这深度和步幅,他那天就在这儿站着,估计是嫌泥脏,连林子都没敢进深,这废物除了这一双皂靴显眼,留下的全是干扰查案的烂摊子。”
林川暗暗点头,刘通是个贪生怕死又好大喜功的草包,这种货色,让他带队抓贼还行,让他去破获命案,他还没那个脑子。
王犟手腕一抖,竹竿点向山道中央几处被雨水泡得模糊的浅坑:“剩下的七个,才是正主。”
“有三个劫匪,穿的是常年跑山的芒鞋,抓地极强,爆发力猛,你看这几个印记,落地重心全在脚掌,说明他们是冲出来瞬间就取了人性命,杀完人后,脚印迅速向密林消失,动作极其利索,这三个人,应是职业的贼寇。”
王犟的声音沉了下去,指着路中央一处发黑的泥土:“那是您书童倒下的地方,鞋印细窄,挣扎了几下就没了,另一组脚印,应是您的。”
林川看着那处黑土,心头微微一沉,当初自己亲眼看到书童被三个劫匪所杀!
自己被打晕后,就被人换了衣物就在书童尸体旁,场面一度十分尴尬且惊悚。
“那剩下的两组脚印呢?”林川问道。
“那儿!”
王犟竹竿一指,点向路边那丛茂密的灌木。
那里距书童尸体倒地处约莫十几步,地势低洼,野草没过膝盖。
林川心头猛跳。
当初自己的确躲在那片草丛里!
王犟走过去,蹲下身,指着两处极其隐蔽的踩踏痕迹:“这是布鞋踩出的痕迹,鞋码大小……和大人您脚上这双倒是差不多,看这印记陷进去的深度,此人当时应该是趴在这儿,吓得够呛,脚趾尖把泥土都抠出来了两个坑,劫匪在外面杀人,他躲在里面愣是没敢出声,这倒是个命大的主儿,在这种必死之局里躲了过去。”
林川面不改色,心里却在给老王点赞。
专业,确实专业!
不仅看出了我的位置,连我当时抠地求生的心理活动都通过物理痕迹推导出来了。
若不是林川现在披着这身官袍,恐怕王犟已经要怀疑到自己头上了。
“但关键是,此人身后还有一个人!这就很有意思了!”
王犟眯起双眼,指着那个“布鞋脚印”后方约莫一尺半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