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上堂(3 / 4)

若真有伤,互殴之罪该打该罚,知县大人依法处置便是。”

挨打的书生们都怒不可遏,却没一个人肯脱下裤子验伤的。

就算可以到后堂由公差验伤,但看那些捕快们憋着笑的神情,书生们也是玩玩不肯的。

开玩笑,书生的私处岂是这些人随便能看的?

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除了父母妻子,青楼知己,谁能随便看?

万一那些捕快扯老婆舌,把自己的大小长短,形状毛发描述出去,被人耻笑还在其次,还有极大的隐患!

不要以为这是笑话,在古代,私处的特征是断案很重要的证据!

曾有女子状告被人奸污,那人咬牙不认,官府一时也没有办法。

结果女子直接说出此人的锤棍之间有颗痣,官府查验属实,直接大刑伺候,打服定罪。

事情就此进入僵局,书生们无法证明受伤,百姓们又证明是书生挑衅在先。

最后郭纲只好草草结案:“双方街上偶遇,杨成身无功名,本当礼让秀才,有过在先。

书生们激于义愤,发生口角推搡。因双方各有过错,且均未受伤,本官判罚如下。

杨成有辱斯文,当略施薄惩,打十板,罚钱五百……”

众百姓心中叹气,却无可奈何。他们身为草民,已经仁至义尽了。

殴打之罪不成立,但有辱斯文这一条,类似寻啥滋啥,是读书人手中的万能帽子,随时可以扣下来。

杨成忽然自言自语道:“有辱斯文才挨十板子,罚五百钱,倒也不多。

可我若没记错,今年是乡试之年吧。当今朝廷抡才大典,据说不但重文才,更重人品。

如果百姓只因在路上见到官员之子没行礼,就被官员打板子罚钱。

不知这事儿传到府城,乡试主考官作何感想?传到京城,朝廷又作何感想啊。”

郭纲一愣,脸色阴沉下来,看向堂下的儿子,郭永神色也有些惊慌,因为他们知道杨成说的没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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