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签的是《劳动合同》?(3 / 4)

“所以,你到底要不要和我签约?”郝运又问了一遍。

景湉陷入深思。

她学的是舞蹈专业,演技很是一般,长相又算不上太出挑,再加上她哥哥从中作梗,一直以来她都面临一个困境。

大的公司不想签她,小的公司不敢签她。

现在,郝运把这个offer摆在她面前,她真的心动了。

她沉下心来,又仔细看了看合同,但越往后看越惊奇,因为这不是一份《经纪合同》,而真是一份《劳动合同》!

太业余了吧!

这在整个娱乐圈里都是蝎子粑粑独一份儿。

《经纪合同》本质上是中介合同,艺人是委托人,委托娱乐公司帮他们寻找商业机会、洽谈合同、提供宣传,而艺人赚了钱,则需要给予公司分成。

《劳动合同》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,从法律上看,具有人身隶属性、经济从属性,是站在劳动者的角度,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限制。

因为艺人工作的特殊性,所以一般情况下,行业里通行的做法是签署《经纪合同》。

“郝总,您之前没签过艺人吧?”

“只签过一个。”

景湉叹了口气,大概签约的那个艺人,也是个新人吧。

“你是不是对合同有疑问?”郝运问她。

“是呀郝总!一般情况下,艺人签署的都是经纪合同,劳动合同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,对公司方有极大的限制,譬如高额的违约金,在劳动合同的框架下也是无法约定的。”

娱乐圈里,很多公司为了拴住艺人,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。

这要是在劳动法的管理下,是完全不可能的!

因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,法律要保护弱势群体。

所以很多娱乐公司就采用中介合同的方式,也就是经纪合同,去约定百万千万的违约金,中介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,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“弱势群体”,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压榨艺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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