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八章 罪状(3 / 4)

听着上位的反问,李善长不敢回话。

朱元璋道:“此事交由御史台查办,就按李相国编的《大明律》查办。”

刘伯温朗声道:“臣领命。”

这个四月还未过去,大明这才刚建立四个月,一队队官兵穿行在应天府的街巷,一个个曾经压迫商贩的官兵皆被抓了起来。

这一天在应天府城前砍了很多人头,包括陈亮,共计两百七十六人。

站在人群中的胡惟庸见到陈亮人头落地的一刹那,他吓得打了一个哆嗦。

朱标知道这个大明朝要站稳脚跟远没有这么容易,此刻站在城墙上,倒能够听见百姓们零星的叫好声。

至于之后的事要怎么处置,反正《大明律》是李善长主持编写的,让他们都与李善长说去吧。

这个案子其实还有很多细枝末节可以细究的,可与之相关的人,都与陈亮撇清了关系。

几天之后,应天府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,朱樉与朱棡心心念念的烤鸭店终于开在了应天府城内,这两个弟弟请宋慎还去吃了一趟,还给宫里又带了两只。

不过花的也是宋慎的钱。

朱标坐在翰林院,看着刘琏送来的卷宗,这是御史台这对此案的总结。

“你是怎么审的,一个晚上他陈亮都招了?”

毛骧回道:“其实也没审问,末将与他又喝了一顿酒,他喝多了就什么都说了,他还说李善长要收他陈亮当义子。”

刘琏也是嘴角一抽,他李善长也收义子了?

刘琏心中又想这风气真是没完没了了。

毛骧又道:“不过都是陈亮的酒后之言,此人酒后管不住嘴,交代的口供也是有真有假的,末将为此问过李相国。”

朱标依旧看着卷宗,问道:“李相国是怎么说的?”

“李相国回末将,说绝无此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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