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院里。
刘靖正蹲坐在厨房门槛上,捧着陶碗吃早饭。
经过二十来天的休养,他已经彻底恢复了。
这期间季仲又来过两次,每次来都带上一只野兔或山鸡。
虽然季仲每回都冷着脸,嘴硬说是给福伯补身子,实则刘靖心里跟明镜似的,铭记这份恩情。
至于住宅丫鬟的偷窥,他也心知肚明。
看就看呗,他一个大男人,又不会少块肉。
福伯唏哩呼噜地喝着粥,抽空说道:“俺方才看了,马蹄有些长,待吃完了饭,咱爷俩把马蹄修一修。”
刘靖轻笑道:“您老那身子骨就别折腾了,好好歇着吧,我一人就行。”
他虽未修过马蹄,可前世时常看着修马蹄修牛蹄的视频入睡,理论经验丰富。
“可不能大意。”
见他不当回事,福伯叮嘱道:“黄狗儿就是大意了,结果被紫锥一蹶子踹中心口,一命呜呼。”
“我省的。”
刘靖点点头。
用过饭,他拿上修马蹄的锉刀,拎着一条小木凳,径直来到马厩。
马厩之中,三匹马正悠哉地吃着马槽里的草料。
其中两匹马相对矮小一些,四肢却极为粗壮,是标准的驮马。
这种马奔跑速度缓慢,且爆发力不足,当不了战马,不过优点是耐力极强,用来驮货拉车再适合不过了。
第三匹马则完全不同,外形神骏,体态矫健,如绸缎一般的深褐色毛发在阳光照耀下隐隐泛着紫色,姿态高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