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尖吸饱了墨水,落在纸上,沙沙地响。
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,总觉得身后坐着个人在看他,但写着写着就忘了。
葛道远又在他眼前活过来了。
苏文娟坐在床边,一页一页地翻着那些稿纸。
她看得很慢,比陈念薇还慢。
她想起自己年轻时也爱看书,爱看那些大部头的小说,一看就是一整天。
后来工作忙了,事情多了,就很少看了。
再后来,有了念薇,更是没时间了。
这些年,她偶尔翻翻杂志,看看报纸,真正的小说已经很久没碰过了。
可手里的这些字,让她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。
那个坐在图书馆里一坐就是一整天的姑娘,那个为了一本书可以不吃不睡的姑娘。
那些字里有她熟悉的东西,不是陕北的黄土,不是饥饿的记忆,是一种更深的、更沉的东西。
是一个人站在命运的十字路口,不知道该往哪儿走的那种迷茫。
是一个人拼命读书,想要改变什么,却又不知道自己能改变什么的那种无力。
是一个人从泥地里站起来,拍掉身上的土,咬着牙往前走的那种倔强。
她忽然明白女儿为什么会被这个年轻人吸引了。
不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,不只是因为他有才华,不只是因为他能写出动人的故事。
是因为他的字里有光,那种光不刺眼,不灼热,是冬天灶膛里余烬的光,看着快灭了,扒开灰一看,里面还红着,烫着,能烤熟红薯,能烧开一壶水,能将一个冷了一整天的人,从里到外暖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