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看到两脚兽后,脑子里除了对食物的渴望,就在无其他想法了!
“嗷呜~~”
野狼被枪击中,那身体最强壮的野狼在它身边叫了一声后。
直接低头将这头野狼的脖子咬断。
数头野狼闻着血腥味冲了过来,将这头野狼的尸体一起叼起来,快速的朝着老巢跑去。
受伤的野狼,对狼王来说,唯一的价值就是充当食物。
山林间的弱肉强食,超乎人类的想象。
“大壮,看到野狼距离近了在打,咱们没有多少子弹。
还有,如果狼距离近了,咱们就上树,不过尽量先不要逃跑,
一而鼓,再而衰,三而竭,野狼狡猾,遇到野狼一定不要露出恐惧,
否则就算咱上树,它们也会在附近蹲着我们,咱们就跑不掉了。”
“知道了哥。”
对于跟畜生接触,刘大壮的脑子明显好使多了,“那这畜生咋不怕枪声呢?”
“没有畜生不怕枪,只是这两年人太穷了,都穷到去山里找吃的了,山里的畜生吃的少,
人饿急眼了,连同类的肉都吃,那畜生饿急眼了,还能怕死呀。”
刘大壮听到这,好像想起了什么。
特别是前两年,他们冬天连玉米棒子磨碎,熬粥喝都没有的时候。
他真想过吃掉那冻死在路边的酒鬼。
只不过。。。他不喝酒。。。。。
刘大壮摇了摇头,让那杂乱的思绪在脑子里甩掉。
手里拿着猎枪,本身并没有害怕,反而多了几分激动。
“你这傻小子,还真是傻人有傻福。”
陆卫国看着刘大壮激动的眼睛都开始冒光。
笑着摇了摇头。
因为他拿的是华隆造,手扣小,所有带不了手套。
他的手都冻的发紫了,那刘大壮身上反而冒起烟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