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,雷布斯和东子,那是真真正正靠着硬核的个人能力杀出来的血路。他们既抓住了时代的机遇,又有着极强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和人格魅力。
可以说,在早期互联网的莽荒时代,真的是一个人才辈出、群星闪耀的年代。任何一个新兴市场的早期,都必定会涌现出这样一批枭雄,留下无数个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。
只不过,这一次……
他林渊,注定也会在这群璀璨的星光当中,狠狠地留下属于他自己那浓墨重彩、甚至改写历史的一笔!
想到这里,林渊不再犹豫,他按下内部通讯器,对门外的助理说道:“海酩,去帮我订一张明天飞深市的头等舱机票。”
他现在,迫不及待地想去见见这位充满传奇色彩的雷布斯了。
一来是对这个人非常的有兴趣,确实想见一见。二来,自己的微信想要真正落地,以后还是得靠着智能机的全面普及。
智能机里面最便宜的是什么?你肯定能想得到,就是粗粮。
所以林渊真正的目的是能不能够在早期投资这家企业,投资雷布斯这个人,至少达成战略合作。
朋友必须搞得多多的,不然以一己之力想要对抗2500亿的超级巨头,纯属做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