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章 阿里的合约(1 / 4)

回到公司,林渊打开电脑,接收了阿里那边传来的电子合同。

虽然还在走纸质流程,但条款已经定死了。

林渊鼠标滚轮滑动,目光停留在那个条款上:推广服务期:三个月。

屏幕的荧光映在林渊脸上,看不出喜怒。

但是心里早就有预期,这就是互联网大厂的“标准收割流程”。

如果有一款软件他们觉得有潜力,就会先给你流量,让你去试错,去跑通模式。

可是一旦发现有了结果,他们内部的庞大机器就会立刻启动,产品经理抄逻辑,技术团队抄代码,运营团队砸流量。

一套组合拳,直接给你干懵逼。

自己的也是一样,等到三个月合同一到期,或者竞品做出来的瞬间,大厂会毫不留情地切断你的接口,封杀你的店铺,理由都不需要找。

哪怕是一条“系统维护”都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,这和35岁被优化的程序员是一个道理。

你在这个位置上干了十年,身体垮了,薪资高了,性价比低了。资本不会念旧情,只会算账。

好在他还算特殊一点,卡在双11这个重要节点上,阿里肯定目前抄不出来同样的竞品,这属于是不得已而为之。

“三个月,够了。”

林渊也从没指望靠这一款软件养老。这就是个用来赚第一桶金的快消品。

既然阿里只给他三个月的时间窗口,那就在这三个月里,争取利益最大化。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