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知棠一直在变好。
现在则是更好!
这不就是他想要的吗?
伍远征真心为媳妇高兴。
二人起床,洗漱,下楼吃早餐。
没想到,吃早餐时遇到了其他三名团员。
很难得他们会一大早在同一时段出现吃早餐。
因为每个人作息不同,尤其是凌院士和戴教授,他们都是会深夜做研究的人,因此下来吃早餐的时间也不太定时。
以前通常是沈知棠和小贾一起吃早餐。
现在所有人都在,大家坐在同一个大餐桌,一时间有一种团聚之感。
“凌先生,你的手表好像不动了。”
沈知棠瞥了一眼,无意中发现凌天的手表指针没有动弹,她的五识敏锐,要是换成小贾,肯定不会发现。
“咦,你说的是,小沈你眼力真好,要不是你提醒,我都没有注意到。”
凌天抬腕看手表,确定了这件事。
“凌先生,你这块手表不便宜吧?我看香港高级商场里有卖你这块类似的。”
快嘴小贾道。
“重要的不是价格,它是我一个朋友送的,我戴了20来年,是在香港实习时,她买下送我的。”
凌天叹了口气,珍惜地脱下手表,检查了起来。
沈知棠心中“突突”一跳。
不会吧,这块手表,按凌院士的说法,岂不是母亲送的?
20多年前,在香港,实习时被送?
这么贵的表,也只有母亲有这个能力和手笔。
听凌院士的语气,带着怅然和怀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