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15章 三十块的抢劫案?全网笑疯!(3 / 4)

姜峰的失败,不仅仅是一个案子的失败。

它会像一个信号,告诉全国所有像安威一样的恶魔:看,你们可以继续为所欲为,法律,奈何不了你们。

那将是所有被霸凌者的末日。

法庭上,黄生益终于笑够了。

他站起身,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姜峰,开始了自己期待已久的、降维打击式的表演。

“审判长,各位观众。”

“我想,闹剧,到此为止了。”

他声音洪亮,充满了自信。

“首先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,抢劫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。”

“请问原告律师,刚才的视频里,哪里有暴力?哪里有胁迫?”

“我的当事人,只是捡到了你‘不小心’掉落的物品,这在法律上,属于‘拾得’。最多,最多只能构成‘不当得利’,属于民事纠纷范畴!”

他顿了顿,嘴角的嘲讽更浓了。

“其次,我们来谈谈你所谓的‘赃物’——那包芙蓉王香烟。”

“视频显示,那是一包已经拆封的香烟。请问,你怎么证明它的价值就是三十元?里面是二十根还是只剩一根?甚至,你怎么证明那里面装的就一定是芙蓉王,而不是五块钱一包的红梅?”

“连最基本的物证价值都无法确定,你谈何抢劫?”

“最后!”黄生益的声音陡然拔高,如同法槌般敲在众人心上,“就算,就算我们退一万步讲,这真的构成侵占,其涉案金额也远远达不到立案标准!你,姜峰律师,利用如此荒唐可笑的‘证据’,在高级法院的法庭上,在全国直播的镜头前,指控三名未成年人犯下‘抢劫’这样的重罪,这已经不是业务水平低下的问题了!”

“这是在滥用诉讼权利!是在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!是在公然挑衅法律的尊严!”

“审判长!我再次请求,立刻驳回原告所有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!并对我方因此案遭受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,进行赔偿!我要求,姜峰及其委托人,向我的三位当事人,赔偿精神损失费,六十万元!”

黄生益的辩护,逻辑清晰,有理有据,堪称教科书级别。

他每说一句,安威三人的气焰就更嚣张一分。

他每说一句,陈丽娟的脸色就更苍白一分。

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时,整个法庭,响起了压抑不住的、支持的议论声。

所有人都觉得,黄生益赢了。

赢得毫无悬念。

姜峰,这个跳梁小丑,终于要为他的狂妄,付出代价了。

黄生益志得意满地坐下,他甚至已经开始想象,庭审结束后,自己将如何登上各大媒体的头条,成为业内的“天降紫微星”。

然而,他预想中姜峰那张惊慌失措、面如死灰的脸,并没有出现。

姜峰依旧平静。

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被告席上,那三张因为得意而扭曲的、年轻的脸。

看着他们眼中,那毫无悔意、甚至变本加厉的嚣张和残忍。

他缓缓地,叹了一口气。

那声叹息很轻,却像一根针,刺破了法庭上嘈杂的空气。

“我本来,还想给你们一个机会。”

姜峰低声说,像是在自言自语。

“我本来以为,站在这里,你们会有一丝一毫的畏惧和悔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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