嘿。
十几岁开始跟着王建民办白事儿,需要签合同的我还真的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,但是我不能表现的跟乡巴佬没有见过世面似的,非常自然的把合同拿了过来。
上书:葬礼委托合同。
内容大概是,甲方高志超委托我们乙方负责母亲的葬礼,佣金为十万块,我们需要提供的服务是,葬礼上的阴阳沟通,礼制主持,葬礼抬棺的喊号,还有三十二个抬棺人,直至葬礼结束,合同履行。
如果一方违约,赔付十倍的罚金。
其实看到这儿的时候,我心里多少有点咯噔,这十万块钱给的有点远超市场价格,这十倍的违约金更是让人觉得是个陷阱,难不成这个葬礼有蹊跷?这高家的老太太不是正常死亡?
可转念再想想,以我现在的修为,成了气候的黄六都能轻松应对,就算是真的有点怨气,那对于我来说只是好事儿不是坏事儿,吞煞平怨才是我的专长不是?
所以犹豫了一分钟,我直接拿出了笔签了字。
多考虑一分钟,都是对十万块的不尊重。
见我签了字,高志超点了点头站了起来伸出手道:“合作愉快林先生。”
握了握手之后,我道:“一定会争取让您满意,不过葬礼这种事儿属于人多的场合,真出现一点小纰漏,也希望您包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