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嘿,你说向冬至这小子,眼光还怪高的!那一群女知青,他偏偏选了最标致的白知青献殷勤!”一个穿蓝布衫的嫂子说得眉飞色舞。
旁边一个瘦高个儿的婶子撇撇嘴,“这哪里是他眼光高?我看他是打着白知青是新来的,不知道他家那事儿的主意呢!”
“可不是嘛!当初春花那事儿闹的,隔壁几个村都知道。冬至这小子啊,也是被他姐连累了!你看现在谁家愿意把姑娘嫁过去?不嫌丢人啊?”这是一个矮胖的嫂子,说着话手里还在纳鞋底。
林棠心里一紧。
春花,这名字她太熟了。
当初春花差点害得自己一尸两命,这事儿虽然是她清醒前发生的事儿,但她也忘不了,毕竟后脑勺的疤时刻提醒她呢。
蓝布衫嫂子压低声音,一脸神秘,“我听说这白知青和景业家的,都是沪市来的呢!两人一块儿长大的,你看景业家的天天往知青点送东西,两人好得能穿一条裤子!我看这事儿悬!当初春花差点让景业家的一尸两命,这白知青能同意才怪!”
可另一个声音响起来,矮胖嫂子表示不赞同,“我看不然!再好哪里有男人重要?向冬至再怎么说,也是个高中生呢,家里还有个支书当爹!那白知青娇娇软软的,要是不想干活,嫁去支书家还真是个法子!”
林棠的脸色沉了下来。
就在这时,不知谁故意咳嗽了一声,咳得惊天动地,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。
那几个嫂子一愣,互相你拉我我拉你,叽叽喳喳的声音渐渐停了下来。
矮胖嫂子转过头,看见林棠,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,随即挤出个尴尬的笑:“哎呀,景业家的!今天没上班啊?”
林棠笑了笑,装作什么也没听见的样子,“今天休息,出来转转。这都快吃饭了,嫂子们咋还不回去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