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话一出,围观众人瞬间炸开了锅,原本小声的议论陡然变大,满是惊讶。
邻里街坊大多认识这小伙,知道他是小区里租房子的,最近几天见他牵着条大狗偶尔溜达,也都吓得躲着,竟不知是明令禁养的藏獒,更没想到会闹出伤人的事。
有人咋舌道:“怪不得看着那么凶,原来是藏獒,这东西哪能在市区养啊!”
也有人附和:“可不是嘛,这规矩早就有了,这小伙子也太胆儿大了,这下闯大祸了!”
众人你一言我一语,看向小伙的眼神里满是指责和诧异,虽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住户,可这事关乎人命,又明摆着是小伙理亏违规,谁也不敢上前替他说半句情,只远远站着,看着眼前的局面。
小伙被众人的指责逼得脸颊涨红,窘迫之下猛地抬起头,声音带着几分急切的辩解:“不是的!这狗是在公安局备案过的,是被允许养的!”
他说得又快又急,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,眼神里满是希冀,盼着这话能让众人的指责少些,也盼着能减轻自己的责任。
围观众人闻言,议论声稍稍顿了顿,有人面露疑惑,小声嘀咕:“备案过的?藏獒也能备案?”
也有人摇着头表示不信:“也有可能吧,什么事还没有个例外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