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像:随手拿了一张刘茜茜偷拍自己的帅照。
点击确认,注册成功。
一切准备就绪。
余乐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,骨节发出咔吧咔吧的脆响。
屏幕上,那个叫的营销号还在疯狂输出,最新的一条博文是十分钟前发的,配图是一张模糊的背影照,文案极尽煽动之能事:
后面省略的一百字全是不可描述的暗示。
评论区里,一群拿钱发帖的水军正在狂欢。
余乐看着那些文字,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是手指在鼠标上轻轻点了两下。
转发。
同时配文。
点击发送。
紧接着,他没有丝毫停顿,立刻编辑第二条长博文。
标题简单粗暴:《关于“干爹”、“包养”以及“金主”的若干澄清说明》。
正文内容如下:
【各位吃瓜群众,还有大晚上还在加班骂人的水军们,辛苦了。
我是余乐,也就是你们口中那个“神秘金主”。
首先,关于“包养”。
没错,刘亦霏女士的衣食住行确实是我全包的。
她穿的衣服是我买的,她吃的饭是我做的,她上学的学费是我交的,甚至她出门坐的车有时候也是我开的。
但这不叫包养。
这叫抚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