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看看娘,又看看马冬梅,一时欢喜地不知说啥好。
“你妹叫你了,你还不应着。”
要不,咋说马冬梅是个性子直的呢?
像张爱华在那边心里想着十八弯,这边郑好娘患得患失的。
只有马冬梅天大的事在她身上,也只是几分钟的事就过去了。
她这会子训郑好,就像训她家里的那五个儿子一样。
“圆圆,哦,妹妹。”
郑好胡乱应着,然后就是在身上一阵摸索。
这第一次认了妹妹,总得拿出点啥来当见面礼吧。
瞧瞧,他爹这段时间生病住院,他弄得口袋比脸还干净。
摸了半圈子,他只摸到插在口袋上的那支钢笔。
说起来,这支钢笔可是有点来历的。那是他以前出一次十分危险的任务,立功回来,得了个二等功,首长给他颁奖的时候,把这支自己用的钢笔送给了他。
派克75金笔,14K金尖的,漂亮国产的啊!这可是五十年代战场上,收缴的战利品啊!
据听说是位漂亮国上将的。
这只钢笔不但成了他的荣誉,也成了他在军中的一个信物,全军士兵谁不知道,霍团长的勤务兵跟着霍团长立了个二等功,被首长接受了啊!
这支钢笔成了一种福气的传递,他们团出任务,兄弟们有啥事的时候,都会来摸一摸这支钢笔,借一借福气。
“小妹,这支钢笔送给你。他是……”
郑好简单说了这支钢笔的来历。
“哎哟,小哥,这也太贵重了。还是你拿着吧。”
苏圆圆看着郑好手掌心里托着的那支钢笔。